压风系统供氧装置
2013-05-25 15:34:53 来源:延中五金
压风系统供氧装置: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国家煤矿安监局曾下发文件(安监总煤行〔2007〕167号),《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、压风、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》。因此本方案首先选择利用煤矿压风系统作为供氧装置。(气体集气包 氧气集气包)
按人均供风量不低于Q1=0.3m3/min的要求,当避险人员N=60人时,所需总供风量:Q= Q1·N =0.3×60=18(m3/min);
由于压风系统流量一般在20m3/min以上,两趟压风管的流量大于所需总供风量。因此以空气作为供氧气源的供氧方式——压风系统供氧装置方案可行。此方案便于日常对装置的压力、供风性能等指标进行检查、对装置的组成部件进行维护及保养。
由于人体是依靠呼吸空气进行生存,因此对于呼吸系统而言首选气源为空气。如果以储存在气瓶中的压缩空气作为气源,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【2011】15号文件“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,在额定防护时间内提供避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J=0.3m3/min”要求,则需要钢瓶空气数量为:
满足避险人员N=60人、避险时间T=96h=5760 min计算,所需空气体积为:
V=J·T·N=0.3×5760×60=103680 m3=10368×104 L
若选空气瓶水容积为V1=80升,每支气瓶内可用空气体积为:
V2=△P·V1=109×80=8720 L
式中:△P—气体可用压力差,△P=(13-2)MPa=(128-19)大气压=109 大气压
空气瓶数量为:Z=V/ V2=11889(支)
如此多的空气瓶在避难硐室或救生舱内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,显然不切合实际。